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号线医疗物资采购项目,现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号线医疗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见《采购清单(报价单)》。 .交货地点:洛阳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指定地点或其他指定地点,买方根据现场情况,保留适度调整的权利。 .交货方式: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卸货到指定位置。 .质量保证期:自物资验收合格入库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不低于个月。药品物资到货时剩余有效期为药品有效期的/以上。 .交货时间:供货期为自采购合同签订或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或按买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控制价不含税金额为.元。。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申请人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如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清单中“报价品牌”列必须填报,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未填报或填报多个品牌的其报价无效。 .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产品不合格,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将报市场监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采购清单内“推荐品牌/厂家”列有推荐品牌/厂家的,如投标人所报产品品牌/厂家与采购清单中推荐品牌/厂家不一致的,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报产品的技术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物资项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品牌,须从推荐品牌内选择供货。 .投标人填报品牌/厂家/型号应本着质量优、价格低的原则,且所报品牌需在京东、淘宝、苏宁等电商平台或各大超市、商店、市场有售,或在其官网可查询到的知名品牌。 .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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