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渤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渤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我公司拟对职工食堂外包服务进行采购,工作日午餐就餐人数约人,晚餐约人,节假日一般午餐约人,晚餐人左右,每日平均工作餐人次约人。本招标项目采取统招分签方式,即中标后与天津渤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分别签署餐饮服务合同。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渤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渤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 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个人投标;须提供加
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
()投标人年至今为化工行业的企业提供过同类服务的成功业绩(至少项)。业绩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业绩清单需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规定的格式填写。有效业绩的确认条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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