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试点项目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冶市还地桥镇人民政府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大冶市还地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大冶市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试点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项目名称:大冶市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试点项目 . 项目编号:-- . 招标范围:大冶市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包含黄金湖村刘南塘湾、土库村野溪咀、高垴村陈家湾南区、山庄村下陈湾、山庄村向家咀湾、山庄村山家庄湾、山庄村刘黄湾、前湖村组前湖肖湾、前湖村组黄仕咀湾、前湖村组、前湖村组、前湖村组、黄岗村詹家新屋湾及人工湿地和透水砖步道。。 . 建设地点:大冶市。 .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大冶市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包含黄金湖村刘南塘湾、土库村野溪咀、高垴村陈家湾南区、山庄村下陈湾、山庄村向家咀湾、山庄村山家庄湾、山庄村刘黄湾、前湖村组前湖肖湾、前湖村组黄仕咀湾、前湖村组、前湖村组、前湖村组、黄岗村詹家新屋湾及人工湿地和透水砖步道。。 . 工期:日历天。 . 最高限价:.万元。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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