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富源单元注气重力驱及满深单元注气重力混相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富源单元注气重力驱及满深单元注气重力混相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
.招标范围:
本数字化交付项目是塔里木油田富满油田富源单元黑油油藏注气重力驱先导试验地面工程及富满油田满深单元挥发性油藏注气重力混相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地面工程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投运等项目周期内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业主等的数据、文档和模型进行数据化采集、存储及移交。通过使用油田数字化交付平台,按照行业和油田的相关标准,进行地面工程数据的伴随式采集、关联、活化、整合,形成项目数字孪生体等数据资产。同时同步到管道和站场完整性系统、特种设备管理系统、系统、油田设备管理系统、系统、系统等应用系统和需要设备、设施基础信息的其他应用系统,满足建设期向生产运行期平滑过渡数字化的要求。
数字化交付项目工作交付内容、交付格式、交付过程、交付原则、交付方法、验收标准和质量标准要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交付指南》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验收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和标准。各数字化交付项目的具体工作时间、内容及工作量以甲方书面要求为主。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新疆沙雅县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提供:提供上述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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