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渤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津破申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于年月日受理天津渤化中河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中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年月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津破号《决定书》,指定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中河公司管理人,负责清算期间的各项工作。为维护企业运营价值,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中河公司的合法权益,研判中河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中河公司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为使重整意向投资人了解中河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重整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中河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提供的信息系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所得的情况,所述信息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不代替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不属于管理人的承诺,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 .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 二、公司概况 (一)中河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渤化中河化工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金源路-号,法定代表人刘世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年月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现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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