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石林主副站服务区不动产招租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石林主副站服务区不动产招租项目(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石林主副站服务区不动产招租(二次招标)。 .项目概况:餐厅、水果店、面包坊等,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卫生间面积平方米。原合同即将到期,结合目前经营实际,拟对该项目进行招租,租金按年结清。招商结束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现有位于高速公路石林主副加油站服务区场地,原租赁期限到年月日止,可经营综合超市、餐厅、水果店、面包坊等,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卫生间面积平方米。原合同即将到期,结合目前经营实际,拟对该项目进行招租,租金按年结清。招商结束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招标范围:现有位于高速公路石林主副加油站服务区场地,原租赁期限到年月日止,可经营综合超市、餐厅、水果店、面包坊等,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卫生间面积平方米。原合同即将到期,结合目前经营实际,拟对该项目进行招租,租金按年结清。招商结束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个标段 .本项目为收入合同,反向招标,因此设置招标底价,本项目设置承租底价(招标控制价):万元/年*年=万元(含增值税%),低于承租底价的竞价将予以否决。 .租赁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昆明公司石林主副加油站服务区。 .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对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进行报价,含税总报价计入竞价评审。 .租赁费以转账形式方式支付,租金一年一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日内一次付清第一年度租赁费,第二年起月日前付清当年租赁费,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满足本项目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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