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海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南宁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关拟对《桂林海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进行协商谈判采购,该项目为非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林海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项目内容:桂林海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等,服务期限为一年。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车辆实际维修保养产生费用核算为准)。 采购方式:协商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在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内; 、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能力等资源保证完成维修保养等服务; 具备机动车辆维修及汽车配件等销售资质;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在桂林市七星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协商函,委托人必须具备授权委托书;  (二)供应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而报名无效);  (三)证明报名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复印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公司基本情况介绍、服务承诺、经营场所信息、主要维修设备及技术人员信息、报名人类似项目业绩等);  (四)服务合同和收费报价及其他优惠等;  (五)“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六)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若近年内有违规及诉讼情事则必须提供有关资料);  (七)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以上资料复印件应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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