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警示牌挂牌配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现场安全警示牌挂牌配置服务,项目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招标范围:年长庆钻井总公司为钻井现场及后勤场点加工定做安全警示牌、井场&;四牌一图&;,并提供现场安装服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设计和制作安全警示牌、&;四牌一图&;。制作完成后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务时间: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完成服务。 .服务地点:长庆钻井总公司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公司前线服务场点及各钻井队。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人员要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人。服务人员至少有一人持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至少有一人持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业绩要求:近两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日前)具有一项标志牌加工定做类似业绩。 .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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