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空气质量市控站点迁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定远县空气质量市控站点迁移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定远县空气质量市控站点迁移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市控站点是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核心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布点和精准监测,为改善空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提供关键支样。公众可通过实时数据了解周边空气质量,合理规划户外活动,我县空气质量市控站点位于走远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大楼,因大楼承重有限,存在安全隐患,现需对空气质量市控站点进行迁移。 合同履行期限:年(其中搬迁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资质(满足非甲烷总烃、臭气;满足、(或 )、 、、、.;满足土壤项())。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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