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保山市人民医院,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保山市人民医院委托,现对保山市人民医院应急医疗队携行装备、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应急医疗队携行装备、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采购内容:二标段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清单:
二标段:气相色谱仪采购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总价(最高限价)
气相色谱仪
台
.元/台
.元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交货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
()质保期:二标段:不低于年。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报表,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年至今任意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②提供自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未发生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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