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医疗器械采购联合体(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临沂市肿瘤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心医院、蒙阴县人民医院、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年麻醉机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个标段,包:麻醉机-,台;包:麻醉机-,台;包:麻醉机-,台;包:麻醉机-,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万元;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所投产品中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食药监局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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