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投资公司电子烟物流中心人员劳务服务(劳务外包)的采购公告 年投资公司电子烟物流中心人员劳务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投资公司电子烟物流中心人员劳务服务(劳务外包) (三)最高限价:万元 (四)采购需求:电子烟物流中心劳务外包服务,承担电子烟物流中心的仓储、分拣、装卸、保洁等工作(劳务人员暂按名计,具体以采购方劳务需求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服务地点:湖北烟草电子烟物流中心(武汉市汉阳区罗七路武烟七里庙仓库号库)。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 在本次竞争谈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年内(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进入://.../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谈判截止日之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分别输入供应商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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