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项目名称:绍兴市信访局年度房屋租赁专项经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绍兴市信访局年度房屋租赁专项经费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两次委托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编号分别为:-、 --),招标公告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但两次招标均仅有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专家认为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未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参与,亦未设置指向性条款,且采购公告发布期间未收到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书面质疑。结合采购人基本情况(如人员情况、地理位置、面积、配套设施等要求),经采购人市场调研,目前符合采购人租赁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配套设施等要求的,仅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鉴于以上情况,绍兴市信访局年度房屋租赁专项经费项目建议变更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主楼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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