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周宁县七步镇登科地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周宁县七步镇东岗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项目名称:周宁县七步镇东岗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备案编号:/ .项目编号:(宁)-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 周宁县七步镇东岗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项 元 元 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包: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年龄周岁及以下。需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预算金额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名[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②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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