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学院化工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创新中心及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昭通学院化工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创新中心及课程资源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
(四)最高限价:.元
(五)采购内容:采购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创新中心及课程资源建设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拍摄通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
(七)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质量及安全标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在年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在年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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