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某单位路面维修工程项目意向公开 为充分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长春市某单位路面维修工程项目发布意向公开,具体如下 一、采购单位 驻吉林省长春市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工程特征: 路面维修、铣刨、翻修、下水井盖维修、排水管道维修(具体详见工程清单和图纸)。 三、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控制价预算 .万(以后期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预算为准)。 四、项目编号 -- 五、工期及建设地点 工期:预计天 (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单位采购网(...)单位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单位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七、本....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