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比选概况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结合相关处室的工作要求,按照分局相关工作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分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机构承担闲置土地(原宋庄镇铸造厂项目)成本费用审计工作。 二、比选内容 比选内容包括:供应商资质(含营业执照)、近年类似项目服务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投入人员组合、项目服务方案、质量保证和保密措施、服务承诺、报价等。 三、项目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最终以中选单位报价为准。 四、项目执行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出具之日。 五、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参选文件并装订成册,正本册、副本册,参选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参选文件应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参选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号二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号楼办公室。 .提交方式:当面或邮寄。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我分局不予受理。同时相关材料版发送至邮箱@.。 七、比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现场评审情况,由我分局评审小组负责综合打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家拟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比选结果将通过《比选结果通知书》方式书面送达中选机构;未收到《比选结果通知书》的机构视为未中选,我分局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号院二区-号楼室 联系人:王洪伟 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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