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高压电力线路安装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本项目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高压电力线路安装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编号--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高压电力线路安装。
.建设地点:彭水县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联合水厂。
.项目概况:彭水县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联合水厂高压电力线路安装。
.比选内容如下: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最终以比选人确认的施工图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准。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比选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比选人要求提交;负责协助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比选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比选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总工期要求:个月。
.总投资:约万元。
.竞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和()两类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③电力(送、变电)专业丙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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