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二期、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泸州兴阳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二期、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二期、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 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泸州兴阳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划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分水派出所、江北学校等个政府办公场地、学校和安置小区的既有停车场上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二轮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计划投建液冷超级充电桩套、液冷超级充电桩套,直流充电桩套、直流充电桩套,交流充电桩套,二轮电动车充电桩根,变压器台(其中六台、一台)。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共占用车位个,配套建设配电设施、消防设施、钢结构车棚、监控系统、引领指示及公示牌。 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期项目:泸州兴阳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划在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江阳区法院、江阳区疾控中心、江阳区妇幼保健院、况场中学、泸州市第十中学校、泸州市江阳区职业高级中学校、江阳区方山镇云峰福居小区共个点位的既有停车场上配套建设汽车充电桩及二轮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计划投建交流 充电桩套,二轮电动车充电桩瓦/根共根共个充电插口。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共占用车位个,配套建设消防设施、钢结构车棚、监控系统、引领指示及公示牌等。 本项目共个包,主要内容为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三期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预算金额:.元。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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