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木县公安局便民警务站迁建及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尼发改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尼木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内容及规模:迁址重建人民路警务站、尚日路警务站和幸福路警务站及配套附属工程,迁建面积约 . ,配套强弱电、通风、地暖和给排水等工程,附属工程为场地硬化及绿化工程。迁址改造塔荣警务站,迁址改造面积约.,配套强弱电、通风、地暖和给排水等工程,附属工程为场地硬化及绿化工程。
.工作内容:包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建设地点:尼木县;
. 工期: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信誉要求: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且无禁止投标的企业可参与项目投标;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报送,资质状态为资质正常。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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