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临港新片区拥贤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拥贤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 .项目编号:[招标代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安排,该项目已纳入上海市级专项债券储备项目,预计年月启动发行工作。根据专项债券发行相关规定,财政处需研究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相关咨询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财务评价报告和项目法律意见书。(具体采购内容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包件一: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拥贤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包件二: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拥贤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出具项目财务评价报告; 包件三: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拥贤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 .服务地址:临港新片区。 .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交付成果资料。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含税):,.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包件一: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包件二: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包件三: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包件对应的最高限价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件一:临港新片区拥贤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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