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对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纬七路工程(经二十八路以西至纬十五路)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说明,鉴此,发布第一次补充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舟山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各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