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州长征干部学院
项目名称:贵州长征干部学院年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年二号教学楼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贵州长征干部学院年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需求名称:贵州长征干部学院年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采购需求数量: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采购贵州长征干部学院年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需满足的要求:满足贵州长征干部学院年度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要求
标项二
标的名称:年二号教学楼租赁服务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需求名称:年二号教学楼租赁服务采购需求数量: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采购二号教学楼用于贵州长征干部学院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办公需满足的要求:满足贵州长征干部学院教学楼办公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贵州省委黔委【】号文件及省委组织部的黔组呈【】号文件,以及遵义市委遵委【】号文件要求成立贵州长征干部学院并独立办学,办学地址选在遵义市原规划建设的汇川区委党校地址,该校区产权归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根据遵义市汇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年第七次主任会议明确,由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管的遵义长征小镇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汇川区委党校的后勤运营保障工作,遵义长征小镇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具备为贵州长征干部学院办学提供办公教学楼租赁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的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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