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玉律股份合作公司年度至年度股民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圳市集体企业货物服务采购操作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光明区玉律股份合作公司年度至年度股民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光明区玉律股份合作公司年度至年度股民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内容 光明区玉律股份合作公司年度至年度股民慰问品采购服务 项目资金来源 集体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 每年.元(含税),三年合计.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其他要求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提前发出采购任务需求书清单为准进行配送。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三年。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如出现履约情况不合格、不达标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可提前对中标人终止采购服务合同,解除合作关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需具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符合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①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投标: ①投标人提供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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