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汇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汇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凤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对凤阳县二轮农经权登记成果资料和二轮延包资料数据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入库相关标准进行整合入库,逐级上报汇交至自然资源部,协调凤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制证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完成(其中:年月底前完成凤阳县二轮农村承包经权登记成果数据汇交、问题清单反馈等工作),并最终需履约至凤阳县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工作服务项目结束后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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