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财政资金投资估算指南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财政资金投资估算指南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财政资金投资估算指南项目(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委托第三方结合相关技术规程,参照各地近年来实施各类林草项目的实际成本,梳理形成林草领域财政项目投资估算标准,并整理典型区域、典型模式的具体示例,为进一步规范林草项目申报管理,指导基层林草部门科学、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提供依据,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财库〔〕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号)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号)内标记★符号的产品。属于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中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非标记★符号的产品,提供属于品目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提供相关品目清单,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