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年机关食堂购买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年机关食堂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红案食品制作、白案食品制作、厨具餐具清洁、就餐服务保障等餐饮服务事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被执行人;
.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供应商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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