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上海市虹口区天通庵路弄号室)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虹口区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上海市虹口区天通庵路弄号室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目前对外出租,详见“其他披露的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
、标的资产目前处于出租状态。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将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与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
、本项目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资产与其他房产共用房地产权证,需自行了解当地房管部门的相关过户政策。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同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