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黄茅峡水库施工准备工程征地移民监督评估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月 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远市黄茅峡水库施工准备工程征地移民监督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服务期
清远市黄茅峡水库施工准备工程征地移民监督评估
人民币.万元
从监督评估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至清远市黄茅峡水库施工准备工程通过移民安置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个月。
注:、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任意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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