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金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甘肃省金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我中心结合现有监测能力情况,为进一步提升我中心地表水、地下水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全分析能力、执法监测能力,提升应急监测能力,满足已发布和即将发布实施的标准方法,保证例行监测、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对数据实效性的要求,需购置具体设备清单如下:(仪器设备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部分技术要求,标注“▲”符号为核心产品)声级计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万元/套;多功能水质分析仪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万元/套;降水自动采样器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万元/套;地下水采样系统套,单项产品最高限价.万元/套;▲顶空-气相色谱仪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万元/套;原子荧光光谱仪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万元/套;全自动分析仪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万元/套;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注:投标人的单项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对应的单项产品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投标人(法人)须具有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段时期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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