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点整)二、项目名称:贵州银行贵阳分行线上营销服务采购项目(年收单业务营销服务活动)三、项目背景:为了促进我行渠道业务的发展,拟采购合作供应商联合开展贵阳地区年渠道业务线上营销服务活动,供应商根据我行安排,通过向特惠商户、重点商圈、端客户配置权益等方式开展活动,并垫付所需资金。四、项目内容及标准:特惠商户拓展、重点商圈拓展、端客户营销三个项目采用同一技术标准,具体如下:(一)供应商需具备配合我行开展线上营销活动的能力,可根据我行安排,通过向特惠商户、重点商圈、端客户配置权益等方式开展活动,并垫付所需资金。(二)供应商需根据活动安排,对接贵州银行渠道、银行卡客户开展相应活动。五、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到年年末,具有充足资金开展项目,能满足每次垫款活动不低于万元、累计垫款不低于万元标准,可按进度垫付权益金等营销费用。(二)本次报价为一价包干,我行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三)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为配置权益金金额*(+服务费率)。(四)根据微信使用相关规定,供应商需有微信商户号,满足微信入驻时间超过天、连续正常交易天的要求,确保我行活动的顺利开展。五、潜在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及报名需提交资料:(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提供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相关授权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或年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至今任意个月供应商依法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年至今任意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等);(五)信用情况良好,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①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