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年第期项目流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三方劳务派遣人才服务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我院对各投标单位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   联系电话: -转(黄老师,卢老师)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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