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造价咨询)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造价咨询)的供应商应在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栋单元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
项目名称: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造价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伍万伍仟贰佰元整)
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伍万伍仟贰佰元整)
采购需求:包括前期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招标控制价核定、材料价差调整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之日起,以合同签订完成日期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根据《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经营范围;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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