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明珠、商贸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四期)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明珠、商贸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等专项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建设社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明珠、商贸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四期)项目概况:本项目红线面积.平方米,其中本次改造面积.平方米,包含平方米沥青道路拆除新建,拆除新建人行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地面花岗石铺装约平方米,拆除新建运动场硅铺设平方米,拆除新建植物绿化带平方米。生化池清掏,污水管网清淤,小区道路路沿石更换约三千米,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设备五十套,包含健身器材,乒乓球台,休闲座椅等。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其他:/
.政府采购工程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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