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充某部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类别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肉类 禽肉及其制品类,畜肉及其制品类,冻(鲜)水产品类 本项目共为个伙食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其中市区个伙食单位,县区个伙食单位(阆中市、南部县、西充县、营山县、蓬安县、仪陇县各个伙食单位)。 服务期限年,每日进行配送服务 果蔬类 水果类,蔬菜类 干杂类 牛奶、禽蛋类和预包装食品类(含调料、干货、杂粮、豆制品、各类半成品及散装食品等)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万元(预估年度配送规模); .本项目为个包,选取家中标供应商,分三个配送区域供货,三家供应商定期对配送区域进行轮换。当有效报名供应商(报名通过审核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数量少于家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军队等规定的其他应当废标的情形时,本项目废标;结算率确定方式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多家供应商中标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第二名和第三名中标供应商价格执行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第二名或第三名中标供应商的结算率大于或等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结算率的,第二名或第三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结算率;第二名或第三名中标供应商的结算率小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结算率的,执行各自结算率。第二名或第三名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结算率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综合评分排名顺序,从第四名开始,依次选取投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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