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配套特种车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暂停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委托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的“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配套特种车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中标公示期间收到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规定,现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配套特种车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暂停通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