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第七标段、监理三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已由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文件以伊州水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代表为李玉立,招标人为伊宁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县。
.项目规模:河渠防渗.,青年渠河长制公园节点建设;智慧吉河感知系统,告示牌及防溺水设施。该工程等别为小()型,工程等别为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第七标段
建设内容:智慧吉河感知系统,告示牌及防溺水设施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监理三标
包含不限于该项目第六标段、第七标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第七标段(自动化)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监理三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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