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区补贴性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根据《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号)、《关于印发宜昌市项目化培训操作指引(试行)宜昌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宜人社函﹝﹞号)精神,按照&;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我区正式启动年项目化培训工作。   根据前期各行业主管部门摸排的用工和培训需求,研究确定了个培训项目,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发布《猇亭区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见附件),请有意向承接项目化培训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遴选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机构遴选范围:   .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公共实训基地、就业训练中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培训中心;   .其他具备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二、参加遴选机构条件:   .具备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   .近三年内在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领域无重大违规记录或投诉,并经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提供培训经费专账管理;   .符合补贴性培训资金来源行业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资质的要求。   附件:《猇亭区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   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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