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石化重整加热炉设备采购(重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石化重整加热炉(重招),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热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产品范围:大港石化重整技术改造项目设有台二甲苯塔底重沸炉,该加热炉炉型采用辐射+对流立管圆筒炉,其中加热介质为(详见询价文件,具体以技术文件为准)。
.实施或交货地点:大港石化重整改造项目现场(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大港石化)。
.交货期:年月日前到第一批,年月日前交付全部标的物。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准入资质的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物资位编码:管式火焰加热炉)。&;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或拟投标产品中显示&;中止&;、&;终止&;、&;冻结&;、&;暂停交易权限&;的均为无效,评标时如有疑问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备注:允许年新增准入对应编码中标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如果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石油石化行业中相似场合工况下的成功使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发票、业绩表及使用合格报告。业绩表至少应包含最终用户名称、所属场合工况、型号、数量、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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