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北路、兴南路及环新北路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张家港市沙上人家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长安北路、兴南路及环新北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
()工程规模:包含长安北路(杨舍界-港丰公路)单臂路灯套,*中杆灯套,控制箱台;兴南路(长安路-清源路)单臂路灯套,控制箱台;环新北路(一干河西路-长安路)单臂路灯套,分控箱台。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计划开、竣工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同工程规模。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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