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等个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等个建设项目已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批准实施,立项文号:宛示范发改审批[]号,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中心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等个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第四标段(新店乡第四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楼栋 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框架结构,拆除原大门,新建大门座,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新铺设米塑胶跑道的运动场、个篮球场、个羽毛球场及与之配套的附属管网铺设等。 .项目地点:南阳市新店乡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年、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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