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锅炉氮氧化物不达标隐患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锅炉氮氧化物不达标隐患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己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净化厂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环保隐患评估报告》,现有剑阁净化厂、苍溪净化二厂、苍溪净化一厂、江油作业区轻烃装置台锅炉的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均不能满足《四川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量指导意见(-年)》(川污防攻坚办〔〕号)的要求。为消除该环境隐患,有必要建设本工程。本次招标针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锅炉氮氧化物不达标隐患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
.施工地点
四川省苍溪县、剑阁县和江油市。
.工期
自甲方书面通知入场之日起日历日。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预计工程费用.万元(不含税)。 具体如下:
实际工程量以工程施工图版为准,施工图内设备材料均由承包方提供。若乙供物资涉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发布的一、二级目录物资,需优先选择目录供应商;非目录物资选择集团公司或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合格准入供货商,供应商短名单需报发包方审查确认后方能采购,物资采购结果报发包方备案。
承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属于必检物资时,需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必检物资物资检验规范》检验规范执行;列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必监物资目录的设备由承包方安排第三方监造,并提供监造报告。
甲方负责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工程监理和无损检测工作。
.招标范围
根据《关于川西北气矿锅炉氮氧化物不达标隐患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西南司计〔〕号)文件内容,完成对剑阁净化厂、苍溪净化二厂、苍溪净化一厂、江油作业区轻烃装置台锅炉的燃烧器及其配套设施进行&;低氮燃烧器+烟气外循环&;更换,利旧锅炉拆除搬迁安装,水处理系统改造以及相应的配套工作量,具体工作量和技术要求详见《川西北气矿锅炉氮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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