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年产吨催化剂及副产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交易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吨催化剂及副产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新经审备〔〕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森洋隆泰化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兰州森洋隆泰化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产吨催化剂及副产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秦川镇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约亩,新建座催化剂甲类车间,车间内西侧建设年产铁系催化剂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车间内东侧预留二期年产铜(镍)系催化剂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令时间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预估总投资:万元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年月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依据,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明书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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