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主楼部分区域基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主楼部分区域基建改造项目的招标人为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主楼部分区域基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华林街号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工程规模:单体产证面积.平米,其中地下面积.平米,主楼地下层、地上层,建筑总高度.米。因实际使用需求,将原一层和二层局部区域改为办公室、档案室、职工之家功能。本次为建筑内部局部功能调整,改造面积.平米,建筑使用年限不延长,合同估算价约.万元,其中装修装饰工程估算价为万元,智能化工程估算价为万元。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合同估算价(万元)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主楼部分区域基建改造项目分行主楼一、二层及小餐厅改造为办公用房、档案室、押品权证保管独立库房、职工之家等,改造面积共计.平米。改造施工内容包括内装、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智能化等施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限两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各一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资质的企业,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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