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包一、包二、包三、包四)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包一、包二、包三、包四)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其中包一:万元;包二:万元;包三:万元;包四:万元;(以实际消耗量为准)
.最高限价:包一、包二、包三、包四最高折扣率%。
.本项目第、、、包分别各自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折扣率执行。
.该项目允许兼投,不许兼中。即同一家投标供应商可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报价,但每个标包只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且不能为同一
家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供应商须接受招标人现场实地考察的要求。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内容主要有以下个方面:、候选供应商投标公司的资质(包括经营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候选供应商投标
公司的经营场所;、候选供应商投标公司的企业实力(包括人员实力、运输能力、仓储能力);、候选供应商投标公司的货源品质及途
径;、候选供应商投标文件所涉及其它需要实地考察的情况等。
考察合格的,按照评审结果排名先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估配送区域(乌鲁木齐市)内具备承担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
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
元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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