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兴旺街、海港公园南路及泰和小区西侧支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海港公园南路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招标内容:
兴旺街、海港公园南路及泰和小区西侧支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海港公园南路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旺街、海港公园南路及泰和小区西侧支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海港公园南路标段施工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科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 万元,建设规模: 拟建道路全长.米,宽度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方米,彩色水泥花砖人行道.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管.米,刚劲混凝土管米,钢筋混凝土管.米,安装路灯套,建设地点:海港公园南路,兴达街至泰和小区西侧支路段。计划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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