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内热式针灸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内热式针灸治疗仪采购项目
.代理编号:--
.项目地点:*****
本项目共分为个包,投标人须分包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单价(元)
采购最高限价 (元)
内热式针灸治疗仪
台
注:每包内容不予拆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拟投标/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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