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内热式针灸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内热式针灸治疗仪采购项目 .代理编号:-- .项目地点:***** 本项目共分为个包,投标人须分包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单价(元) 采购最高限价 (元) 内热式针灸治疗仪 台 注:每包内容不予拆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拟投标/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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