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湖南公司液体管道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概述:为全面掌握湖南公司液体管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现状,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南公司两级改革后环保工作管理实际,拟委托资质单位对兰郑长管道和长郴管道两条液体管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规定查看环评及验收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开展情况;对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进行分析,对污染源监测及达标进行分析,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区域环境变化进行评价;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估,进一步掌握液体管道环境管理现状,为后续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咨询服务或环境技术咨询服务资质。(注:响应人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扫描件)
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响应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环境影响评价师职称;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人,环境影响评价师职称不少于人。(注:响应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企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技术人员:至少具有一项企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经历。
询价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单位名称:质量安全环保部
联系人:高冬东
联系电话: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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