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南区分公司-年饮用水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响应。相关采购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项目名称:南区分公司-年饮用水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号达镖国际中心楼;)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号首层燃气集团南区分公司昌岗营业厅;)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号旁燃气集团南区分公司海珠西抢险队;)广州市海珠区赤岗东路号首层燃气集团南区分公司赤岗营业厅;)广州市海珠区赤岗东路号燃气集团南区分公司海珠东抢险队;)广州市海珠区杨青路号燃气集团南区分公司琶洲营业厅;)广州市海珠区海富花园海富南街号燃气集团南区分公司管网运营部海富维修班。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二、资格条件: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三、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标的: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请按照附件报价函填报价格。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响应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本项目采购人设有控制价,开启报价前控制价不公布。 、若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人的报价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以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个月内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同类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参考,该平均价格由采购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获取)存在显著差异,且响应人无法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特殊工艺说明、品质检测报告、独家渠道成本说明等)以证实其报价的合理性,则该响应人的报价将被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五、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采购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开启控制价,然后对报价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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