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瑞合康复(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朗阁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广州昭德贸易有限公司在参与我院 “医用显示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发生了不良行为,经认定,符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肿瘤防治[]号)第十条、第十一条对于“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情形。   依据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我办对其不良行为做出处理决定:将其列入我院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曝光通报其不良行为、禁止其两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参加我院非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通报,望广大供应商引以为戒! 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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